主婚人的谦称
。意谓愧为眷属。 明 叶盛 《水东日记·郑氏先世回定仪状》:“主婚从叔祖竦,见任朝奉大夫…… 景定元年二月初三日,元德具状,忝眷朝散大夫新知 韶 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事提点银铜坑冶事 郑竦 谨专送上充侄孙女 庆一娘 回定之仪。”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主婚人称忝眷》:“国朝钱大昕 《恒言録》云:‘《水东日记》载,南宋景定中,郑氏婚书,主婚人称忝眷,下署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