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字指在使用中可相通换用的汉字,包括同音通用、同义通用和古今通用。同音通用指用一个同音字(或音近字)去替代另一个字,这种替代具有一定的常用性。 例如《管子·入国》:“聋盲喑哑……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礼记·乐记》:“故人不耐无乐(yu□)。 ”《论衡·无形》:“试令人损益苞瓜之汁,令其形如故,耐为之乎?”“耐”是通用字,“能”是被换用的本字。古同音通用反映的是古音系统,如“耐”、“能”二字在古代分属之部蒸部,阴阳对转,韵母相近,在后代变得很不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