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huān lì quán | 注音 | ㄓㄨㄢ ㄌㄧˋ ㄑㄨㄢˊ |
首字母 | zlq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专有权、专权、专利 | ||
反义词 | 公有权、公共权利、公有 | ||
基本解释 | 简称专利”。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