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发扬佛德之事,称为佛事。又作立地。据维摩经卷下载,佛陀将一切事均视为佛事,以此表示佛之德性。于禅宗,用以指举扬佛法之行事,如开眼、安座(安置佛像于堂内)、拈香、上堂、入室、普说、垂示等,均为佛事。后世泛称于佛前举行之仪式为佛事,又称法事、法会,或指超度亡灵之诵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