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奸,中国旧律罪名。与强奸相对,意指通奸。《秦简·封诊式》曰:“乙丙相与奸,自昼见某所,捕校上来诣之。”双方俱被提捕。《唐律疏议·杂律》:“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部曲、杂户、官户奸良人者,各加一等。即奸官私婢省,杖九十。”和奸谓男女同罪,不另立妇女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