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命不凡、爱说大话、喜欢自夸为全世界最勇敢、最顽强、最不怕死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
有一天,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碰巧同时来到一家酒楼喝酒。他们一先一后进了酒楼后才互相看见对方。两人相互寒暄了一番后,便选中靠窗的一张又干净、又明亮的餐桌相对而坐。不一会儿,酒保送上来了一坛陈年老酒。店小二又替他们剥去坛口上的封口泥,打开了酒坛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店小二替他们各自斟满了一碗酒后,把酒坛子放到桌子上,很客气地退了下去。
这两个“最勇敢”的人喝了一会酒,聊了一会天,边喝边谈,渐渐觉得有酒无肉实在是有点乏味。其中一个“最勇敢”者提议说:“老兄,稍等一会再喝。这样光喝酒不吃肉也不是味,我到菜市场去买几斤肉来,叫这酒店厨师加工后端上桌子供我们下酒。咱俩难得在一起,今天喝个痛快。”另一个“最勇敢”者答道:“老兄,不必到菜市场去买肉了。
你我身上不都长着有肉吗?听人说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我们将自己随身带的刀在自己身上割下肉来下酒,又新鲜、又干净,不是更好吗?只叫店小二端盆酱来蘸着吃就行了”。第一个“最勇敢”者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敢”,只好同意了对方的提议。不一会儿,店小二将一盆酱端来了,放在桌子上面。他们每人喝了一碗酒后,各自抽出自己的腰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血淋淋的放在酱盆里蘸了一下,然后送到自己嘴里咽了下去。就这样,他们每喝一大碗酒,就在各自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吃。当时在场的人看到后又惊讶,又害怕,但谁也不敢上前干预。这两个“最勇敢”者在酒楼里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他们两个人都自称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谁也不肯在对方面前认输。就这样,酒一大碗一大碗地喝下去,他们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地被割下来;鲜血不断地从他们身上流出,流到地上,流了一大片......不多久,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都由于失血过多而死去。
“割肉自啖(dan)”的故事告诉我们:勇敢本来是很好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但盲目的逞勇斗狠却是无聊的行为,是愚蠢而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