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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的租房族和他们的收入

[ 历史故事 ]

白居易:长羡蜗牛犹有舍

自古以来,租房子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在中国古代,租房的名人很多。比如,白居易就是着名的租房族。早年他到长安参加吏部举行的书判拔萃科,虽登第,但拜官后因品级低、俸禄少,长时间买不起房,被迫当起了租房族。《卜居》一诗就体现了他的这种落魄:

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

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

且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

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

当时,他租住在常乐坊,但不久又搬了出去,估计是因为租金的问题。长安城居民分布东多西少,常乐坊就在东部繁华地段,距离兴庆宫仅有一坊之隔。此处的房租一定不菲。搬走后,他跟元稹、周谅等人在永崇坊的华阳观租房居住。

华阳观是一个道观。唐代的寺院和道观功能很多,可当旅馆,可当学校,可当安厝之所。而且寺院、道观很宽容,不会用清规戒律来约束租房者。因为宽容和租金低廉,很多无房族选择居住在寺院、道观。

到了元和二年(807 年),白居易成了翰林学士,又迎娶了杨汝士的妹妹——没买房并未影响他结婚。白居易结婚之后,依旧没有买房,但搬出了华阳观,来到新昌坊,在那里又租了一个房子。新昌坊也有问题,它位于长安城东部偏南,离上班的宫城或者大明宫比较远——一般官员在皇城或者大明宫南半部上班,而白居易供职的翰林院在大明宫右银台门内,距离更远。每天上下班,尤其是冬天,那个滋味实在不好受。

杜甫也一样。杜甫很穷的时候还不如白居易。白居易在长安起码还租得起房,杜甫则租不起长安城内的房子,不得不到长安东南郊外,在汉宣帝的杜陵附近租了一个房子,所以他自号“杜陵野老”。又因为旁边还有个少陵,是许皇后的陵墓,他又号“少陵野老”。

总之,自古以来租房族的日子大多过得不容易,但这也是很多人必经的一个人生阶段。

希望听完接下来的故事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这座院落进行了考古发掘,历时140 天,发掘总面积达7249平方米。发掘出的主要遗迹有坊间道路、水渠、房屋居址、园林中的瓦渣小路等,出土了大批唐代遗物,还发现了白居易制作的经幢“佛顶尊胜陀罗尼”及“大悲心陀罗尼”。

白居易青年和中晚年迥然不同的生活水平与其名气的变化密切相关,这就要说到唐代文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写碑文,写墓志铭了。

唐代文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唐朝文人当官后,除了俸禄,给人写碑文、写墓志铭也是一大收入来源——撰文也好,书碑也好,如果名声大,这笔收入甚至会超越俸禄。当时甚至出现了这样的场景,有达官贵人去世,文人争相上门兜售自己,争为死者写碑铭。

当然,如果是着名文人,丧家会主动上门求写碑铭,甚至有时会求而不得。柳公权就是典型,他是着名大臣,又是书法大家,润笔收入颇丰。据《旧唐书·柳公权传》记载,当时请他写碑文、写墓志铭的人很多,以至京城若有人父母去世,不请柳公权书碑就会被责为“不孝”,所以柳家总是门庭若市。柳公权存碑之多在唐代着名书法家中名列前茅。

但“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既然是收钱办事,“谀墓”现象就不可避免。所谓“谀墓”,就是为死者说好话,有时甚至完全脱离实际,颇遭人诟病。这种现象其实很普遍。例如武则天的外甥贺兰敏之,其人以采花贼之名为人熟知,是典型的纨绔子弟,最后在被流放的路上自杀于岭南韶关,但《大唐故贺兰都督墓志》不仅回避了死者自杀的事实,还对死者的品德进行了一番夸赞,甚至说“木秀风摧”,暗示死者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也有人坚持原则,面对巨额报酬毫不动心。例如韦贯之,他是严肃且有原则的大臣,进士科出身,后来历任中书舍人、宰相等职。《唐国史补》卷中记载:“是时裴均之子,将图不朽,积缣帛万匹,请于韦相贯之,举手曰:‘宁饿死,不苟为此也。’”韦贯之非常瞧不起裴均,此人为了仕途竟然当了宦官窦文场的养子,还曾经助纣为虐,帮助宦官绞杀“永贞革新”,故为君子所不齿。其子以重金求韦贯之为父亲撰墓志,韦贯之断然拒绝。

白居易晚年优渥的生活条件与他中年以后响亮的名声直接相关。和柳府一样,白府也是“顾客”盈门。不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白居易在这方面遭人诟病不多。他一生的莫逆之交元稹去世后,元家请白居易书写墓志铭,而且按照行情给白居易奉上了巨额润笔。白居易推脱再三,元家执意要给,白居易最后决定将这笔巨资捐赠给洛阳香山寺,以为功德,而且声明“凡此利益功德,应归微之(元稹)”。

古往今来,名气与财富往往相关,这是普遍规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景象:有才干的人可以合法致富,贫穷的人可以通过努力致富。大家不仇富,也不鄙视贫穷,每个人都坦荡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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