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花钱,自然也能赚钱。譬如现在,有的朋友买房,瞅个好地段,选个好时机,低价位买入,高价位脱手,一进一出,落个差价,走的是炒房这条路。宋朝也有这么做的,彼时南京有位杨先生,慧眼独具,觉得南京会向西发展,就在城西买了一大片荒地,又在荒地上建了一大片店铺。不出三年,南京城果然西扩,“而杨氏所买之地正在繁会之处”(吴淑《江淮异人录》),这位杨先生便高价出售“铺底”(宋朝人把建筑所有权称作“铺底”,把土地所有权称作“地基”),狂赚了一笔。
炒房虽赚钱,却属于高风险投资,从安全角度讲,远不如购房取租来得稳便。在宋朝初年,又有人大肆建房,然后赁出去取利,房租或一月一收,或一年一收,源源不断,细水长流。这样经营不动产,当然不需要什么学问,只要本钱充足,连傻子也能做,所以叫作“痴钱”。(陶谷《清异录》)可别小看了这“痴钱”,有宋一代,许多市民都是靠它养活一家老小的。熙宁年间,汴梁城中有个任先生,一位剑客要他舍弃家业,学那点石成金、点铁成银之术。任先生不干,说他爸爸传下来一套别墅,每年租出去,“日得一缗”,可供一家人“寒衣锦,暑衣葛,丽日食膏鲜”(刘斧《青琐高议》),小日子过得安闲,才不去学点石成金呢。
或炒房取利,或租房取息,这种让房子生钱的招儿我们见得多了,所以也没什么可稀罕的。宋朝人还有一招儿绝的,既不用把房卖出去,也不用把房租出去,甚至也不用把房典出去,他们在保留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仍然能让房子赚钱。这一招儿,宋朝好多士大夫都用过。比如司马光,他在洛阳建了一处小别墅,名叫“独乐园”,面积虽小,却搞得山山水水一样不缺,仿佛放大了的盆景。鉴于这座独乐园很有观赏价值,便有人前去游玩。游玩可不是免费的,司马光家一老仆站在门口收钱,谁进去看一看,至少五个老钱,多给小费则不限(方勺《泊宅编》),一年下来,也创收了不少钱呢。而司马光本人“朝夕燕于其间”(叶梦得《避暑录话》),丝毫没耽误居住。
对仅有一套房子自住的朋友来说,能在不改变产权的前提下让房子生钱,实在是最好不过的了。可是这一招儿只能让司马光使,因为他有名气,您家的房子再好,大概也鲜有人乐意掏钱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