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雕版印刷术出现之前,图书的复制全靠人工抄写,这就是历史的兰台就是官方的图书编纂机构。对于一些经典书籍,官方还会将其内容刻在石碑上,供大家抄写和勘校抄本的谬误。这其中最着名的便是汉朝的熹平石经,官方将《论语》等七部经典刻在了四十六块石碑上,可视为最早的正版教科书。
唐朝的毕升不是已经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吗,为什么后来流行的仍然是刻本图书呢?这其实是大家一直以来的一个误区,活字印刷术在古代的实际作用一直被夸大了。活字印刷的印书质量远不如刻版,且汉字太多,挑字排版很麻烦,在古代使用极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的《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一共收录了古代图书一万一千多部,其中属于活字印本的只有一百五十余部。
古代的刻版图书分为三种——官刻、私刻、坊刻。所谓官刻,是指官方刻版印刷的图书。私刻就是私人出钱刻版印刷的图书,这种书多是学生出资为老师刻版印刷,或是子孙为长辈刻版印刷。对古代图书行业影响最大的,当数坊刻图书。
所谓坊,即书坊,是专门编辑、刻版、印刷、售卖书籍的商业部门,类似于今天的民营图书公司。本书的出版策划公司读客文化。有学者粗略估算过,明朝共有四百多家书坊,集中在江南地区,尤以南京、苏州、杭州为多。
书坊采取的是完全的市场化运营,多是前店后厂,前面卖书,后面刻版印刷。什么书好卖,书坊就刻什么书,市场针对性很强。什么书最好卖呢?查看当下的图书畅销榜,排在最前面的往往是小说。古代的情况也如此,小说最好卖。清人金缨在《格言联璧》中说:“卖古书不如卖时文,印时文不如印小说。”比如《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在明朝也是印了一版又一版。可惜古代没有版权意识,作者一毛钱的版税都拿不到。
尽管没有版税收入,但古代的作家可以通过“约稿”赚钱。明朝后期,很多文人兼职做畅销书作家。比如参加应天府乡试失利的凌蒙初,为了赚钱,就应了书坊的“约稿”,编纂了针对通俗市场的小说集《初刻拍案惊奇》,结果大卖。几年后,他又写了续集,称为《二刻拍案惊奇》。所谓“二刻”是指第二次刻版,即为续集之意。再比如明朝小说家许仲琳,没钱给女儿置办嫁妆,就潜心数月写了一部长篇玄幻小说,给女儿当嫁妆。女婿把书稿拿给书商看,书商大喜,认为此书必定会大卖,遂重金购得。这部书就是《封神演义》。
古代书坊也深受盗版困扰,好不容易出版了一本畅销书,市场上很快就会出现盗版翻印。宋人因此有了版权意识,刊印图书时会在书中加一页“牌记”,即版权声明。比如《东都事略》的牌记就写着“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这与现在图书版权页上写着的“版权所有,翻印必究”是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