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三年(1070),北宋发生了一起震动朝野的破格提拔官员事件。
事情的起因是,秀州判官李定受知审官院孙觉所荐,被召至京师以待补用。李定到后,又被王安石向宋神宗举荐。宋神宗召见李定后,对其答问十分满意,当即下令提拔其任职知谏院。
李定原所担任的判官属于州县幕职官,在北宋文官体系中处于初等序列,又称选人。这时宰相曾公亮提出,本朝以来,还没有选人直接授任谏官的先例。于是宋神宗又下令,改授李定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监察御史“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大事则奏劾,小事则举正”,官品虽然不高,但权限极大,李定资历尚浅,依据惯例,出任御史须加“里行”,有点类似今天编制外的意思,以示与正官相区分。
按照流程,皇帝旨意简要记录下来后,称为词头,须送舍人院,由知制诰起草正式诏书。不料词头送去后,当日轮值的宋敏求却提出,本朝旧制,御史须由御史中丞在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且曾任通判者中举荐,由于李定不符合任职条件,于是将词头封还退回。皇帝旨意被公然对抗,宋神宗一怒之下撤了宋敏求的职,第二次将词头送去。
这一次轮值的是苏颂(也就是宋代着名天文学家,水运仪象台的发明者)。苏颂接到任务后,继续重申了宋敏求的理由,并表示,李定从边郡幕职官骤然入居朝廷纠绳之任,“超越资序,近岁未有”“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必致人言”,因此“未敢具草”,第二次将词头封还。
连续碰了两次壁,这回宋神宗不再简单以罢官了事,而是不动声色地命人第三次将词头送去,以此表示皇帝的坚持。这回轮值的是李大临,可惜宋神宗的愿望再次落空了,李大临同样毫不留情地将词头封还。
皇帝旨意一而再、再而三被臣下退回,宋神宗怒不可遏,坚决下令再次送去词头,并直接要求苏颂按照旨意撰写诏辞。然而宋神宗的难堪远没有结束,这一次苏颂不但继续抗命,而且从容不迫、洋洋洒洒地跟宋神宗讲起了用人的道理,说道:天下未定之时,士或弃之草野,故不得不广开搜扬之路,因此“或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如今承平之代,“事有纪律,故不得不循用选授之法”。李定以远州幕职之官,“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效,偶因召对,一言称旨,即授御史”,则恐天下人以为“高官要秩或可以歧路而致”。况且御史选授早有定制,如朝廷确实认为李定“才实非常”,则不妨另授他官,何必为他一人坏了制度!我实在不是故意顶撞,只是担心诏书一下,“议论互起”,有损圣听。
看到第四次被退回的词头以及苏颂的辩词,宋神宗不禁大发牢骚:“里行之谓,本来就是为资历不够之人所设,因此才特意令李定加以里行,为何判官就不能出任呢?”然而事情几番受阻,众臣竟也纷纷劝告宋神宗就此罢了算了。这时王安石忍不住表示了强烈不满,说道:“已经下达的圣令,于义有何不可?如若听任这些人几次三番封还词头,则陛下威福为私议所夺,失人君之道矣!”并指出皇帝特旨原本就是为突破定制所设,“虽妨前条,亦当施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