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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臻为研制核潜艇“私自下文”

[ 历史故事 ]

新中国成立后,被称为“科技主帅”的聂荣臻除了指挥领导“两弹一星”的研制、发射事业外,还担负着尽早研制出核潜艇,占领海洋战略制高点的重任。

当时,研制核潜艇是一项异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起码涉及全国27个省市和上千个科研、生产单位,任何一个环节上出问题,都会影响整个研制的进度。“文革”中,许多参与核潜艇工程的单位因受到冲击而停工,许多研制项目无法落实。

为避免核潜艇的建造变得遥遥无期,聂荣臻不顾自己已经卷进“二月逆流”的困难处境,冒着惹怒“中央文革小组”的风险,决定在北京召开有几百人参加的工程协调会议,并明确规定接到电话通知的人都要到会,即使正在被批斗的也要来。

1967年6月25日,会议在北京民族饭店召开。会议开到28日下午,有人再次反映“造反派”对核潜艇研制工作横加干涉阻挠,聂荣臻忍无可忍:“不要理他们!抓国防建设,何罪之有?就是戴手铐,这个工程我也抓定了!”聂荣臻还采纳刘华清等人的建议,决定以中央军委名义发一个关于核潜艇工程的特别公函,强调核潜艇工程是毛泽东主席亲自批准的,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冲击生产研究现场,不准以任何借口停工、停产,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月30日,聂荣臻仔细地看完刚拟定的“特别公函”,未经中央军委常委会研究,未经主持军队工作的林彪同意,毅然签发了这一份面向全国的文件。

“特别公函”被当作“尚方宝剑”,促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都亲自到生产厂、制造车间、试验室、研究所去传达精神,核潜艇研制工作终于得以恢复。

1971年8月,我国第一艘核潜艇下水试航,中国由此成为世界上第5个拥有核潜艇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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