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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哪里的官最难做

[ 历史故事 ]

如果翻阅清朝中人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

晚清同治、光绪时期在广东长期担任知县的浙江人杜凤治,留下一部数百万字的日记,把他任官14年中的施政经历和仕宦想法心得,记载得巨细无遗。在日记中,杜凤治曾经不止一次地表达过广东官是天下最难做的,又特别提到了广东省内特别难做官的一些县。

催征与抗税

明清时期的地方政务,无非就是“钱粮”与“刑名”两件事,朝廷判断地方官优劣与否的标准,就是看这两件事做得如何,如果连赋税都不能按规定收完,那官也就做到头了。所以,一个地方收税是易还是难,才是官员们最操心的事。

当时广东宗族发达、组织力强大,宗族男子一经号召组织,便是一支强悍的民间武装。这就使得广东人并不怎么畏惧官府,以宗族为核心,抗税事件屡屡发生。仅凭一个县太爷能指挥多少衙役捕快?哪怕他亲自下乡去征税,面对成百上千人的宗族武装,对面不开枪已经是给你面子,更别说主动纳粮了。这种情况下,想要足额征收赋税可谓难于登天,无怪乎有不少官员抱怨广东官员难做了。

而在武装抗税普遍的广东,有一些州县情况尤其严重,所以这些州县的地方官就成了人人都不愿去的畏途。

难算的经济账

清朝有句俗话叫作“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指地方官的灰色收入之巨。然而不可能所有地方官都能拿到如此多数,能拿到多少陋规(即灰色收入),成了衡量一个职务好坏的重要标准。不过,陋规不是到自己手里就算完了,事实上大部分陋规都用于打点关系,送给了上司,一级送一级,该送多少礼在私底下都有不可逾越的规矩,这是在清朝做官万万不可少的。

广东作为全国经济数一数二的省份,豪绅遍地,物价也随之居高不下,连普通百姓的排场都十分大,那官员更要追求穷奢极欲,因此官僚之间的打点、送礼费用标准也就高于别处。难怪都说广东的官难做,因为需要的银子远比经济不发达的省份要多。为了必要的应酬交际、把自己掏空甚至负债累累的例子,在广东官场屡见不鲜。

除了打点应酬,广东州县官的正常开支也是巨大的。作为地方官员,他们理政需要延请协助工作的幕友,即俗称的师爷。一个县官至少需要二三名幕友。

清朝乾嘉时期的官员张鹏展记过一笔账,“福建之漳浦侯官,广东之番禺南海等缺,每缺须用幕友四五人,每人束修至千五六百、千八九百不等,一缺之束修已近巨万,即小缺亦不下数千”。可见付给幕友的束修便是一大笔开支,更别提其他支出。袁祖安拒绝就任潮阳知县的理由,除了此地民风刁悍外,就是“费用浩繁”。

打不完的官司 

其实判断一地地方官好做与否,还有一条很重要的标准,那就是这里的百姓爱不爱打官司。作为一名知县,他要应付全县内所有的官司,如果官司不多还应付得过来,若是爱打官司,那地方官就难做了,会被无穷无尽的诉讼淹没,而且自身也容易卷入事端。

明清两代把民间喜欢打官司的风气,叫做“健讼”,徽州和江西人健讼尤其厉害。明清史上,徽州人爱打官司是出了名的,这里无家不经商,且宗族强大,涉及土地、山林、祖坟等财产性官司无穷无尽。并且徽州人也不差钱,经常为了诉讼不惜血本,使官司旷日持久,历来让地方官头疼不已。

江西是另一个着名例子,早在明朝,官场就有“命运低,得三西(山西、陕西、江西)”的说法。江西地方官难做,老百姓太爱诉讼是重要原因。

归根结底,古代官场对做官难易的判断,都是从地方官自身的利益来考虑的,风险小、油水多的官缺才是容易做的。越到清朝后期,官场上类似的潜规则越多,也就越说明吏治之腐败。官员们人人都只为贪腐牟利,根本无人肯实心用事,为国计民生分忧,这样的政权,自然也就离覆亡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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