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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谋略的正与邪

[ 历史故事 ]

俗云,“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盖如孔老夫子所说的,少壮之人“血气方刚,戒之在斗”,而老年人则“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少壮之时读水浒易“以武犯禁”,而到了老年,若还是患得患失,放不下机心,则这辈子也未免活得太累了,何苦来哉!其实,“少”与“老”的划分倒并非绝对。人之不同,各如其面——对于一个天性恬淡、崇尚简单的人来说,就算少读水浒,老读三国,也不会影响到他或她的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而有些人少壮时即城府颇深,另一些人到老年时还是容易冲动,对前者则“少不读三国”,对后者则“老不读水浒”也未尝不是有助于提升其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的善意劝诫。

读《三国演义》如同手握一柄双刃剑,因其妙处即在对于权术与谋略的描写,而其害处恰恰也正在于此。孟子曰:“春秋无义战。”三国时代的群雄纷争,谁是谁非,谁正义,谁邪恶,恐怕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的。作者虽有较明显“拥刘反曹”的倾向,犹难免后人“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智而近妖”之讥。大凡战争,不管战争的发起者或参与者打着“为了……”等如何如何正义的旗号,往往不过是以牺牲大多数他人生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与儿童。古人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曹操《蒿里行》中描述战后凄凉景象的诗亦云,“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些战争曾夺走了而且还将要夺走多少人的生命呀,可这世界上又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珍贵的呢?

《孙子兵法》云,“兵者,诡道也。”《三国演义》里描写的权术与谋略,大多可以归入“诡道”之类。换句话来说,《三国演义》里的权谋,无非就是某些人追名逐利或争名夺利的智力工具罢了。自《三国演义》问世以来,很多人将之作为学习权术的教科书。清张德坚《贼情汇纂》载,“贼之诡计,果何所依据?盖由二三黠贼,采稗官野史中军情,仿而行之,往往有效,遂定为不传之秘诀。其取裁《三国演义》《水浒传》为尤多。”清刘銮《五石瓠》载,“明末民变首领张献忠,曾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击贼效之。”清刘健《庭闻录》亦载,“定国……为人勇干刚直,目不知书。有昆明金公趾者,知其可劝,取世俗所传《三国志演义》,为之诵说,定国乐闻之,已遂明斥可望为董、曹操,而期定国以诸葛武侯。”

甚至连女真人也通过读《三国演义》学兵法。《清史稿》卷三百四十四载,“额勒登保初隶海兰察部下,海兰察谓曰:‘子将才,宜略知古兵法。以清文《三国演义》授之,由是晓畅战事。”清朝都非常喜欢《三国演义》,传说大将李成梁家中为奴,曾跟随主人学习汉文化的范例,莫过于多尔衮采用《三国演义》中“群英会蒋干中计”的计策,实施反间计,让明朝崇祯皇帝杀了挡在清朝夺取大明万里江山征程上的最大障碍袁崇焕。

上述诸人,他们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是祸还是福,相信后人一定都会给出一个比较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依我看,他们谋取个人私利(包括权力)的动机远远超过他们所标榜的口号和倡导的理想。战场上累累的白骨,换来往往只是少数人贪得无厌的特权和享受——那些为统治者所蛊惑而牺牲了生命的人以及他们的后代,又得到了什么呢?他们得到的往往只是耻辱和奴役。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如此地钩心斗角、互相伤害,人际冲突难道就没有一种更好的、非暴力的解决方式么?

《三国演义》里的谋略果真一无是处,只会给芸芸众生带来痛苦和灾难么?其实倒也未必。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日本、韩国、新加坡的企业家们却在《三国演义》中看到了管理——尤其是人性的弱点的深入把握之上。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若以此种精神待人、处事或读书,“善者”与“不善者”何尝不都是我们的老师呢?在此意义上,即便是《三国》谋略的“不善”之处,亦自有其积极意义在。何况,作为小说,为了增强其可读性,在人际冲突与权谋的运用上做文章,也是无可厚非的。至于各人看到的是什么,也只能是“存乎其人”了,实在与书上写的东西是正是邪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是故,鲁迅先生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因为,书籍像一面镜子,你所看到的往往只是投射于其上的自己的形象。

乱世往往得靠权谋以保身,以成事;而在治世或盛世,公平、公开、公正的人际博弈规则,即制度的构建,对于保身、利生、成事而言,则往往更重要。在很大程度上,权谋的盛行往往意味着制度建设——尤其是社会诚信机制的不合理和不完善,而在一个制度健全且合理的社会里,权谋则往往适足以害身,足以坏事。权谋的运用和盛行,使很多本可用于生产性和创造性事务上的人类精力和资源都在钩心斗角、尔虞我诈之中浪费和内耗掉了,大大增加了社会的交易成本,将成为现代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巨大障碍。

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现代社会所崇尚的应该是共生、共赢的生存哲学。作为环境的“他者”,其实是作为个体的自我的延伸。你对“他者”的所作所为,往往最终都会反射到个体自己的身上来。譬如,你伤害了他人,一般而言,他人也会想尽千方百计来报复于你,而如果你自己因此受到了伤害,则无异于自己伤害了自己,不过是假他人之手罢了。在此意义上,对“他者”的伤害无异于自我伤害;反之,善待“他者”,则等于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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