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带外地口音的女子从大门进来,一摇一摆地走到服务台前。
服务员主动上前打招呼:“徐莹小姐,您来了。经理已经打过招呼了,我们特意为您准备了安静的1314 号房。”
徐莹对着服务员笑笑:“我还要等个人,先把我的东西拿上去吧。”
她在登记本上写的名字是:吴英。
跟在她身后的男服务员替她把大物件拿上房间,从电梯口到房间有段路,而且必须经过服务台。那两个大包看上去沉甸甸的,一点都不好拿。
徐莹不慌不忙地走到大厅一角,坐到真皮沙发上,从包里掏出化妆盒,一边施粉补妆,一边四处张望。这时候,从大门又进来一名男子——李力,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他四处打量了一番,眼光停留在徐莹身上,就像苍蝇发现了臭鸡蛋一样,李力立刻凑了上来:“小姐,你是新来的吧。怎么?想在这里做生意的话,那得先问问我才行。”
徐莹一脸的不屑,转了个头,但还是盯着门口,同时拿镜子挡住了脸不去看李力。李力起身跑到另一边,继续追着说:“何必假正经呢?我看你东张西望地看了半天了。如果想找生意的话,我可以介绍给你,保证没问题。”
徐莹拉下脸来:“去去去!别狗眼看人低,我可是这里的住客。你再纠缠我可要叫保安了。”说完起身走向门口。
李力嬉笑着跟了上来:“别走啊!第一次我不收费可以了吧。”
这时候,门口进来一个戴墨镜、穿黑西装的男子——王彬,冲徐莹笑了笑。徐莹笑着迎上去挽起他的肩膀,嗲声说道:“你看你来这么迟,害得我被小流氓纠缠。”说着指了指李力。
那男子朝李力的方向唾了一口,回头对徐莹说:“别理他,我们上楼。”说着还用力推了一把跟过来的李力。两人亲密地挽着手上了楼,一起进入1314 号房。
第二天,女服务员要整理1314 号房,推开门,叫了几声竟然没人应。女服务员先打扫了靠门的卫生间,里面看上去有点杂乱。然后,女服务员又进入卧室,发现徐莹已经死在房间内。惊慌失措的女服务员尖叫一声便晕了过去……
警长检查过现场后分析,门口已经被服务员打扫过了,据她说当时并未察觉有什么异常。卧室内死者的衣物洒落一地,死者裸死在床上,有明显挣扎过的痕迹。钱包被打开了,能证明死者身份的东西——身份证、手机和照片等物品都被拿走了,但是钱和死者身上的首饰没少。
死者看上去和人发生过性关系,在死者的阴道内发现了残留的精液。房间的钥匙在枕头下面。死者的两个绿色大包则是在楼梯旁的垃圾箱内被人发现的,里面除了衣服和一些日常用的杂物外没有别的东西,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了。上面只有死者和拿包的男服务员的指纹。
死者死亡时间据推测在晚上9:00 至10:00 之间,死亡原因是窒息,从现场来看,死者是被人用自己的胸罩勒死的。
助手调查后汇报:据服务员称,死者是9 月11 日晚上7 点钟住进这家宾馆的,来的时候和一个戴墨镜、穿黑西装的男人一起进入1314 房间。大约20:30 的时候,服务员亲眼看到那个男子走了出来。
当时是死者亲自送那个男子离开的,走廊上除了服务员没有别人。后来大约22 点的时候,服务员又看到一名戴墨镜、穿黑西装的男子,看起来跟之前那位很相似。这名男子鬼鬼祟祟地从1314 号房间门口溜出来。
那时候,女服务员在楼梯口整理完垃圾箱,刚好过来,据她说当时垃圾箱内还没有包。女服务员后来上前想推开1314 号房的门,发现门被关上了。因为之前21 点多的时候,服务员被另外一名客人叫去送夜宵,所以中间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在服务台,到底有没有人溜进来她无法确定。
(相对位置:电梯-服务台-1314 号房间-楼梯紧急出口-旁边的垃圾箱)
警长找到了酒店的经理。
警长:“你认识死者吗?”
经理:“死者来过这里好几回了,每次都会住好几天,算是熟客了,应该算认识吧,但也只是普通的客户关系。她在前一个星期就预定了房间,不过她好像一直用的是假名,我们也没有追究。”
警长:“说说当时你看到的情况。”
经理:“今天早上,服务员来通知我出事了。我一到现场就发现死者瘫倒在床上,我上去一摸鼻子,发现已经没气了,我就马上让服务员给你们报了案。”
警长:“那么当时你有没有注意过死者的包?”
经理:“死者的包?绿色的吗?没注意,在房间内好像没看到,不在行李柜里吗?”
警长:“嗯,不在了。那么,谁会有房间的钥匙?”
经理:“一般来说客人都有,此外服务台有一把,经理办公室里还有一把后备的。”
警长:“那两把钥匙都在吗?带我去看看。”
经理:“都在呢!我带你去看。”
结果服务台的那把完整无缺。到了经理办公室,经理拿出一串钥匙。警长突然要求经理把钥匙仔细查看一遍,结果发现恰恰少了1314号房的那把。
由于死者身份不明,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几天后,死者的丈夫——朱光确认了死者的身份,而且死者的情人王彬和当天的皮条客李力也被挖掘出来了。
下面是警长与朱光的对话。
警长:“这么说死者是你的妻子了?”
朱光:“是的。”
警长:“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你妻子失踪的?”
朱光:“我一直怀疑我妻子和她在这里的情人藕断丝连,所以我就跟踪她过来了,也就是9 月11 日那天。结果下了飞机我却跟丢了,后来就没再见过她。我还是看到报纸才知道她出事了。”
警长:“你以前知道丽晶大酒店吗?”
朱光:“听说过,我还去那里找过她。”
警长:“当天晚上9:00 至10:00 你在哪里?”
朱光:“我当时已经住进了友谊宾馆。”
警长心想,他离丽晶大酒店并不远嘛,嘴上却说:“你妻子身边带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朱光:“没有啊。除了几套品牌的衣服,最值钱的就是那架相机了。我妻子喜欢摄影,平时总是相机、相册不离身的。”
警长指了指绿色的大包说:“你看看这两个包和里面的东西是不是她的?”
朱光翻了翻:“是的,只是少了相机和相册。”
警长与王彬的对话。
警长:“徐莹,你认识吗?”
王彬:“认识。她是我的情人。”
警长:“9 月11 号,你在干什么?”
王彬:“事到如今我就直说好了,9 月11 号,她在丽晶大酒店开了个房间,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就是在那里。”
警长:“你知道她当天死在了那个酒店吗?”
王彬:“是的,我知道,是从报纸上看到的。但是人不是我杀的。”
警长:“你有什么证据?”
王彬:“要说什么强有力的证据也没有。我只能说晚上8:30 的时候服务员看着我离开的,22 点之后我就到家了,不知道这算不算。”
警长:“你家住在横河路,开车的话只要半个小时,为什么你走了这么久?”
王彬:“可是我是走路回去的。”
警长笑了笑,又问:“后来你为什么不跟警方联系?”
王彬:“我怕牵涉到我,到时候我和她的关系就暴露了。再说我想当天也没人看清那个男的是我,所以心想说不定能瞒得过去……我老婆管得很紧,这也就是我不敢坐车的原因,否则花掉的钱就讲不清楚了。”
警长:“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死者身上有精液,介意我们把它和你的对比一下吗?”
王彬:“是我的,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本来就是去和她约会的,发生关系也很正常。但是我20:30 就离开了,当时服务员看见了,她可以证明。”
警长与李力的对话。
警长:“据我们调查,你曾经在酒店大厅骚扰过死者。”
李力:“既然被抓到这里来了,我就交代了。我只是个拉皮条的,
一直在丽晶大酒店附近做生意。那天我看到那个女的在大厅里东张西望的,还以为她是新来的‘小姐’,所以上去拉关系。其实我根本不认识她,更不会杀她了。”
警长:“9 月11 号晚上9 点至10 点你在干什么?”
李力沉思了一下:“那天晚上9 点至10 点我正在给15 楼的一个客人介绍姑娘。”
警长:“介绍需要这么久吗?”
李力:“我也只是说个大概的时间,但是那天客人要求比较高,开始找了个他不满意,所以时间长了。但是我一直在那里等到下一个来,而且直到他满意为止,所以记得比较清楚。”
警长:“我们会想办法证实的。这么说你没到过13 楼?”
李力:“让我想想,到过吧。后来在13 楼,我看到有个客人拎了
两个大包站在那里,怪怪的。我想上去帮帮他,顺便套套近乎,说不定还能做成笔生意,结果却被他骂了个狗血淋头,当时感觉真是莫名其妙。”
该询问的都已经问过了,那么,凶手到底是他们之中哪一个呢?
推理答案:
从死者死的情况来说,死者像是被人强暴是发生了抵抗被勒死的。当然不能排除先勒死死者在伪装的可能。死者前面送情人王彬出去的时候已经穿带整齐(至少相对整齐),所以强暴发生在这之后。
先说丈夫朱光,他可能突然来到1314号房间,因为发现奸情起了杀心。但是一般人发现奸情的时候应该是恨意,没有强暴的理由,不过盛怒下的暴力也可能和强暴有点像。当然前面说勒,可能是伪装。但是服务员是看到王彬离开的,当时走廊上没有没别人,朱光发现奸情的可能性很小,因此突然使用暴力的可能也很小。还有他和死者的关系是瞒不住的,他也没有要隐瞒,所以现场少了身份证,照片等东西很不合理.他不是凶手.
再说,李力有可能跟进来想强暴女死者.但是现场挣扎范围有限,只限于卧室,门口没有挣扎迹象,说明进入房间的很可能是死者的熟人。而徐莹没有理由让陈力随便进屋。同样,李力是也不可能和死者留过影,他也没有拿照片的必要
王彬也可能后来回身1314号房间,两人突然起冲突杀了死者。但是死者有被强暴的迹象。王彬没有再强暴徐莹的理由,因为两人刚刚已经发生过了关系。他更不会去伪装成强奸案,要伪装的话强劲案的可能更大。我们知道王彬是死者情夫,他很想隐瞒两人的关系,那么会不会是他呢?服务员看到10:00有人出来,那时候垃圾箱里还没有包.也就是说包是在10:00之后才从1314房间里拿出来的.王彬10多回到了家,有时间证人,所以拿包不是他。而且后来李力看到有人拿包,他前面见过王彬,但是他没认出来,也说明拿包的不是王彬
凶手要拿走死者的身份证,手机,照片等东西,显然是要隐瞒和死者的关系,那么这个躲在背后的人到底是谁呢?
服务员在10:00看到有人从1314房间出来,种种迹象表明那个人就是凶手,因为根据法医报告,这时候死者已经死了.但是当时凶手手中没有包,那时候垃圾箱里也没有包,包是后来拿出来的.这时候人已经死了,客人的钥匙在枕头底下,房间的门已经关上了.除了女服务员,只有经理他有钥匙.虽然经理室的钥匙找不到勒,但是没有证据表明那里曾经发生过盗窃。服务员是不可能做案的,因为她本身和死者没有关系,她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杀死对方.所以经理就是凶手.这里凶手还犯了个错误,她自称没有见过死者的包,但是他一开口就说包是绿色的.,他其实是死者的另一个情人,他知道徐莹9月11号又住进了宾馆后,就偷偷拿了1314号房间的钥匙想和死者约会,当他要求和死者发生关系时,因为徐莹刚刚和王彬约会过,所以拒绝了他.他欲火中烧,在强暴过程中,无意间杀死了徐莹.事后他先打开了死者的钱包,拿走了可能证明死者身份的小东西。后来突然想到死者有拍照的习惯,又有回来拿走了两个大包,找到相机和照片后又把包扔回去了.这时候不巧被李力看到。这里凶手又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警长并没有说死者的名字是假的,而经理一上来就说是假的,显然他知道死者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