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生活开放,是广为流行的一种观点,原为学者董家遵、陈顾远、陈东原等所提倡,后渐影响及于一般大众,并为各种媒体所宣扬。然而事实也许并不是这样的!
通过各种历史记载显示唐代在生活问题上仍然是传统保守的。在女生活的婚姻和贞节问题上,从各种材料来看,唐代官方的态度相当明确:提倡贞节,支持从一而终。唐代民间的态度与官方一致,从女生活到男生活,从文人到武夫,也是极力鼓吹和肯定贞节,强调既嫁从夫,从一而终,不支持或反对再嫁。在婚外生活行为问题上,唐朝的态度也同样明确:坚决反对,彻底否定。当时法律对婚外生活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惩罚,诸如杖、徒、流、强制离婚等等,而在实际上,各种婚外生活行为一经被发现,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也确实会招致严厉惩罚。
比如贞观年间,官僚子弟李忠与其后母私通,查实之后伏法;太宗之女合浦公主与和尚辩机y乱,事发之后,辩机被斩,公主身边的十几个奴婢也被处死;武则天时郎中裴珪妾赵氏,与合宫尉卢崇道通奸,事发后赵氏被没入掖庭;贞元年间,肃宗女郜国公主与萧鼎、韦恪、李万、萧升等行为浊乱,秽声流闻,德宗将公主囚禁,李万等则或被杀,或被杖打,或被流放,受到不同惩处;有个叫并华的与富人王枚女私通,每到夜间就潜入该女的房间,后更与之私奔,官府抓到并华后将其杖杀;洛阳人牟颖,与邻家妇私奔,官方曾下令擒捉;官僚子弟杨豫之与高祖女永嘉公主y乱,后被驸马窦奉节所擒,具五刑而杀之,等等。
当然,还有一个现象是今人最感兴趣的,那就是唐朝公主们的私生活,记历史记载,唐代公主再嫁、三嫁者甚多。仅以肃宗以前诸帝公主计,再嫁者凡二十三人:高祖女四人、太宗女六人、中宗女二人、睿宗女二人、玄宗女八人、肃宗女一人。三嫁者四人,即高宗、中宗、玄宗、肃宗女各一人。不过这并不能代表唐朝就生活开放,实际上因为公主是特权阶层,拥有一般女生活所不可能有的特权,她们的行为并不能代表整个唐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