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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桥智断嗣子案

[ 民间故事 ]

  清朝时,在广东做知县的李铁桥,曾巧妙地按律断了一桩久拖不决的立嗣纠纷案,一时四方传颂,人们都盛赞其断案才能。

  当时,有荣家兄弟二人,都很富有,很早便分家各自另立门户过活。弟弟娶妻黎氏,善于持家理财,但可惜她没生下一个儿子。后来丈夫因病去世,她就想为自己立嗣,选个孝顺的好孩子收养,将来继承家业,使自己老来有个依靠。  黎氏的想法很快被丈夫的哥哥知道了,他十分高兴,因为他有两个儿子。弟弟病死后,他就觊觎着弟弟家的产业,一心想把自己的小儿子过继给弟媳。他对弟媳说:“我愿把小儿子过继给你。”黎氏当即表示不同意,因为她知道这孩子品行顽劣,懒惰成性,挥霍无度,还多次辱骂和顶撞她这婶母。  哥哥见弟媳不答应,便阴沉着脸追问:“你准备收养谁家的孩子?”弟媳答:“这你就不用操心了。”哥哥很生气:“怎么不用我操心?按大清律例,你无子嗣,我弟弟的财产应由我儿子继承。”弟媳坚持不肯,反驳道:“立谁为嗣是我自家之事,一切由我决定,我爱立谁就立谁。”双方争吵不休,最后告到县衙。县太爷无法判定谁是谁非,拖了好几年都判不下来。  后来,李铁桥被派到该县做知县。到任不久,双方又到县衙来告状。街坊们听说新县太爷要审这桩糊涂案,纷纷前来围观。  李铁桥先问那哥哥:“你弟弟真的没有儿子吗?”回答说:“是。”又问:“你有几个儿子?”答:“两个。按大清律例应过继给我弟弟家一个。”李又问在场众街坊:“他说的对吗?”大家都说:“是真话。”  李铁桥转过身来问黎氏:“你有什么理由来告状?”黎氏说:“国家立了法,虽然应当依法办事,可也要体谅人情!照规定是应立他儿子为嗣,可按人情应允许我自行选择。我这侄子浪荡挥霍,不务正业,若立他为嗣,这家业要不了多久肯定会被他败光。而且他性情凶顽,多次对我无礼顶撞、谩骂。我已年老,收养他为儿子,完全靠不住。不如由我自选称心如意的人立嗣。”李铁桥一听,竟勃然大怒,对黎氏吼道:“这是在公堂上,只能讲法律,不能徇人情!怎么能任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那哥哥一听,心头暗喜,赶快叩头称谢。  于是,李铁桥让他们在结状上签字画押。然后把那哥哥的小儿子叫到面前说:“你父亲已经具结,从现在起,你婶子就是你的母亲了,你赶快去拜认吧!”那孩子立即向黎氏跪拜,认了母亲。  这时,黎氏号啕大哭,边哭边说:“这等于要了我的命啊,我还不如死了好!”李铁桥反问她:“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呢?”黎氏说:“我刚才已经向你说清了情由,这个孩子品行顽劣凶狠,对我一点都不孝,可你却这么判案,岂不是要了我的命么?”李铁桥动容道:“你说这个儿子对你不孝,你能列举事实吗?”于是黎氏便一件一件地详加叙述,说得清清楚楚。李铁桥听了大怒:“按大清律例,父母控告儿子不孝,儿子便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应该当堂处死。”马上命令衙役:“棍棒伺候,打死这个忤逆不孝之子!”  那哥哥一听要打死自己的儿子,顿时吓慌了手脚,连忙跪下,苦苦哀求。他儿子也吓得三魂飞了九魄,瘫在一边。众街坊见状,更是大惊失色,纷纷跪在李铁桥面前替荣家少爷求情。沉默许久,李铁桥才说:“我是执法官员,绝不敢不依法办事。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他不做黎氏的儿子。这样,黎氏也不能以不孝罪来告他,他还可以免于一死。”哥哥一听,儿子还有活命,便不住地叩头,连称“照办、照办”。  于是,李铁桥又让人改了具结的口供,最后判决道:“听凭黎氏立她所选中的人做嗣子,任何人不得干预和纠缠。”  一桩久拖不决的立嗣纠纷案,就这样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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