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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扬镳

[ 成语故事 ]

南北朝时代的北魏,国都原在平城(今山西大同),魏孝文帝时迁都洛阳。据《北史》载,“洛阳令”即“京兆尹”元志,曾同“御史中尉”李彪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争路纠纷。

元志这人仗着自己有才能,相当骄傲。对于某些学问不高的大官贵族,往往表示轻视。有一天,他坐着车子正在街上走,恰巧遇见李彪的车子迎面过来。那时,官员出门,总是前呼后拥的,官职越高,随行的人马就越多,威风气派也就越大。老百姓在街上遇见他们,老远就得回避。官职低的官员也得让官职高的官先走。如遇官职相依,客气些的也就让道。元志论官职是应该让李彪的。可是他瞧不起李彪,偏不相让。李彪很生气,当场训斥元志,元志不服,两人就争吵起来。

元志和李彪到孝文帝面前去评理。李彪说,他是“御史中尉”,洛阳的一个地方官怎敢同他对抗,居然不肯让道。元志说,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入他主管的户籍里,他怎可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样向一个御史中尉让道。

孝文帝听了,不愿意评判他们谁是谁非,便笑道:“洛阳是寡人的京城,应该分路扬镳。从今以后,你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得了吗!”

“分路扬镳”——镳,是马嚼子;扬镳,是驱马前进的意思。形容分路而行,各走各的路,互不相干。

形容彼此才力相敌,不分高下,各有自己的地位,也叫做“分路扬镳”。《南史·裴子野传》载:南北朝梁武帝时,裴子野撰《宋略》二十卷,“御史中丞”萧琛称赞他的评论写得好,可以同汉朝贾谊的《过秦论》“分路扬镳”。

这句成语,后来多说作“分道扬镳”,一般都用它来比喻志趣不同,目的不同,彼此走的不是一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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