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不厌诈”,是说在战争中不妨多用诡计,迷惑对方,以便取胜。也就是说,对敌人不能太老实,需要诈(用计),而且要不厌诈。
我国古代的一部著名的兵书《孙子兵法·计篇》中说:“兵者,诡道也。”曹操后来加注道:“兵无常形,以诡计为道。”唐人李筌注道:“军不厌诈”。
《孙子兵法》的《军争篇》也说:“兵以诈立”。唐人杜牧注道:“诈敌人,使不知我本情,然后能立胜也。”
《吕氏春秋》时,晋、楚“城濮之战”的一段故事:晋文公问狐偃道:“楚国兵多,我国兵少,将如何取胜呢?”狐偃答道:“繁礼之君不足于文,繁战之君不足于诈,君亦诈之而已。”这段话的大意是说:“爱礼品的国君,礼品受得再多也不厌华美;好打仗的国君,仗打得再多也不厌诡诈。您也用诡诈好了。”《韩非子·难》作“繁礼君子,不厌忠信;兵阵之间,不厌诈伪。”
当时,晋文公又问雍季,雍季不主张“诈”,施为偶然“诈”一下是可以的,但这不是长策。晋文公虽然赞赏雍季的意见,而到底还是采用了狐偃的计策,并终于获得大胜。(参看“竭泽而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