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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警诗

慎言浑不畏,忍事又何妨。

国法须遵守,人非莫举扬。

无私仍克己,直道更和光。

此个如端的,天应降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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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张齐贤
张齐贤
张齐贤(942年—1014年),字师亮。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人,后徙居洛阳(今属河南)。北宋名臣。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张齐贤登进士第,先后担任通判、枢密副使、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司空等职,还曾率领边军与契丹作战,颇有战绩。为相前后二十一年,对北宋初期政治、军事、外交各方面都作出了极大贡献。史称其“四践两府、九居八座,晚岁以三公就第,康宁福寿,时罕其比”。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张齐贤去世,年七十二。追赠司徒,谥号“文定”。有《书录解题》、《洛阳搢绅旧闻记》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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