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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高季应韵

杖屦相从秋水滨,便将公作社中人。

酒行苦要深浮白,醉去那知倒著巾。

把手共怜江国月,回头休忆野堂春。

太平未见身先老,看取吴霜点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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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林季仲
林季仲
林季仲[约公元一一三八年前后在世]字懿成,自号芦山老人,永嘉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八年前后在世。喜为诗,语佳而意新。宣和中进士。高宗时,赵鼎荐为台官,累迁吏部郎。秦桧主和议,季仲引句践事争之,大忤桧,辽罢去。后官太常少卿,知婺州。以直秘阁奉嗣。季仲著有竹轩杂著十五卷,今存六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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