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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秉国壁间韵

休话元谈有十,未论前后俱三。

试举归求公案,诸方几个能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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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薛公肃
薛公肃
薛公肃,孝宗乾道四年(一一六八),通判简州。与陆游有交(《渭南文集》卷四九《鹧鸪天》注)。事见清刘喜海《金石苑·汉巴石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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