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嵩阳动十年,旧时心事已徒然。
一二故人不复见,三十六峰犹眼前。
夷门二月柳条色,流莺数声泪沾臆。
凿井耕田不我招,知君以此忘帝力。
山人好去嵩阳路,惟余眷眷长相忆。
1、周蒙,冯宇主编.全唐诗广选新注集评2: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08:620
2、吕树坤,徐潜选注译.新编·注释·今译唐诗一千首: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7.01:102
高适(704—765年),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蓨(今河北沧州)人,后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安东都护高侃之孙,唐代大臣、诗人。曾任刑部侍郎、散骑常侍,封渤海县候,世称高常侍。于永泰元年正月病逝,卒赠礼部尚书,谥号忠。
作为著名边塞诗人,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与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合称“边塞四诗人”。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有文集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