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颁发剃发令
在375年前的今天,1645年6月15日(农历1645年5月22日),清政府在江南颁发剃发令。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汉人的服装汉服以交领、右衽、无扣等为主要特色,满装的主要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清朝由居于中国东北的满族人建立。在入关之前,满族统治者在关外已然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对被征服的汉人一律强令改变发式、更换服装,投降的明朝将士也必须剃发易服,作为臣服的标志。清军于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入关时曾颁发“剃发令”,因引起汉人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公开废除此令。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汉臣孙之獬受到其他汉大臣的排挤,恼羞成怒之下向摄政王多尔衮提出重新颁发“剃发令”。于是,1645年6月15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1645年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汉族人民为保护世代相承的文物衣冠进行了此起彼伏的斗争。清朝统治者对此进行了暴力镇压,例如1645年发生的嘉定三屠事件即与“剃发易服”有关。此起彼伏的斗争历经37年之久,最终结果是满族封建统治者取得胜利,汉族大部分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改换衣冠者要么被杀,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门,带发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