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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7月12日发生的大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被查

2015年7月12日(农历2015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2015年7月1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9月2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经查,奚晓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背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接待;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奚晓明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本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但他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纪,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奚晓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奚晓明简历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1972.01-1978.03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警察1978.03-1982.01吉林大学法律系学生,获法学学士1982.01-1985.0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1985.06-1993.07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正处级)(其间:1985.10-1987.09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中级法院锻炼;1989.09-1993.01北京大学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09-1992.09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1993.07-2000.08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其间:1997.09-1998.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班学习)2000.08-2004.06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1998.09-2002.07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08-2004.06挂职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4.06-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简历摘自最高人民法院网)2015年7月12日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9月29日,被双开泄露审判工作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