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乍得中止外交关系
在23年前的今天,1997年8月15日(农历1997年7月13日),中国与乍得中止外交关系。1997年8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沈国放就中止中国同乍得外交关系发表谈话。他说,乍得政府同台湾当局宣布于1997年8月12日恢复所谓“外交关系”。乍得政府这一决定违背了1972年11月28日中乍两国建交公报原则和乍得政府作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承诺。乍得政府的错误决定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乍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有悖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自1997年8月15日起中止同乍得的外交关系。两国政府间的一切协议也随即停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向乍得提供了无私援助,为乍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国人民同乍得人民有着传统友谊,中国政府并不愿看到中乍关系发生逆转。乍得政府应对其错误决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2006年8月6日中国与乍得正式恢复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