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实行科技统计报告制度
在34年前的今天,1986年12月24日(农历1986年11月23日),我国开始实行科技统计报告制度。我国以“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统计调查为突破口,开始建立科技统计报告制度。1986年12月24日,国家统计局为此召开了“七五”期间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统计调查任务布置会。会议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科技统计工作是个薄弱环节,没有做到科技统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对科技工作的宏观控制和指导。随着科学技术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增大,科技统计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联合决定,首先从“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着手,建立科技统计报告制度。为建立这个统计报告制度,国家统计局等五个单位共同拟定了若干规定及用于具体统计调查的《专题合同基层表》。规定提出,这一统计报告制度的基本任务是,对科技攻关项目的计划执行、人员与经费投入以及成果的应用等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调查和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每半年统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