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提出“三三制”
在80年前的今天,1940年3月6日(农历1940年1月28日),中共要求实行“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1940年3月6日,中共发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在政权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应各占三分之一,实行“三三制”或“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194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指出“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在各级政权中实行“三三制”,即“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达到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目的。1941年2月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首先根据这一原则进行了改选,5月1日《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颁布,到1942年基本实现。1944年以后,“三三制”的范围由政权机关扩展到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