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让那些不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法律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有效的、公平的、平等的,谁也不会例外。可是还是有一些学法、执法、懂法得人却在蔑视法律的存在。这不是对法律的玷污吗?他们难道不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吗?
人们广为关注的文强庇护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就是对法律的不屑,文强,曾担任过重庆司法局长、党委书记。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他却知法犯法,严重违纪,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强不仅犯罪,而且犯禁,他忘记了身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干部起码的人伦标准和道德底线。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事件的严明处决再一次说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任何犯罪分子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在重庆市领导的关注下,在重庆市公安干警的努力下,在社会上广大群众的支持下,谢才萍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最终落入了人民的法网。
一波未静,一波又起。为什么人们总不会在悲剧中吸取教训呢?而是要等到悲剧发生才觉悟。
黄光裕,曾经连续5年的中国大陆第一首富,而现在他的后半生只可能在牢笼里度过了。
如果人生只定格于2008年10月之前,黄光裕的人生,会不会像70回本的《水浒传》中的宋江那样,成为一个圆满故事的主人公,一个未尝到败迹的英雄,一个传奇。包括他17岁随家人来到北京,用3万元的贷款开始奋斗到“占有国内家电分销市场35%”的商业奇迹。包括他的许多人生故事,都将成为传说,供所有期待着富裕的人们,作为一个神话来信仰来膜拜来参考学习。
但时间并没有凝固不前,岁月的残酷性不仅仅只在于会剥夺美女们引以为骄傲的红颜,也会让英雄迟暮,让辉煌的殿宇光焰褪尽,露出其并不光鲜的一面。一个月后,他被警方控制,失去人身自由,牵出惊心动魄的利益链条,引发政商两界的巨大震动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布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法律是庄严的、公正的,他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地位的不同而偏袒任何人。法律,公平与正义的代言词,他是正义的标志。代表着我们心中永垂不朽的信念。
文强、黄光裕的事例用法律和事实再一次证明了一个最简单也是最淳朴的道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也许对文强和黄光裕本人来讲,能留下的,唯有类似“祸兮福兮碑”的大量罪证和长鸣的警钟。其余的,都只能带走。
他们的事例时刻警示着我们要牢记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