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捡到10快钱之后

9个月之前 2 [ 日记 ]

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前面有10块钱,心里不由得怦怦直跳。

我知道接下来我该干什么。我捡起了它。

我像欣赏一件宝物一样看着它。妈呀,它可以当我几个星期的零花钱了!真诱人啊!管他的,先收起来再说!

于是,我就揣起这宝贝回家了,一路上小心翼翼地,生怕它一下子就没了。

回到家,妈妈看到我喜气洋洋的,问我:“你今天怎么这么高兴?踩着狗屎了?”“我偏不告诉你,妈妈。”我不想把这么好的事告诉妈妈,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坐在椅子旁,观看着这意外之财,顿时觉得这张钞票是多么美丽,毛泽东头像是多么好看……带着这美好的一切,我上床准备睡觉。

我想着今天的一切,久久不能入睡。我私吞了这10块钱对不对呢?

这10元钱是我捡的,又不是我偷的抢的,不是不义之财啊!

但我事先征得物主同意了吗?这样和偷有什么区别呢?怎么说不是不义之财呢?

可物主又不在,再说现在的大人绝对都不会在乎这区区10块钱的!

没听过一首童谣吗?“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人民警察叔叔手里边。”一分钱也要拾金不昧,要交给警察或老师。

可10块钱对于我这个穷人来说可谓是“久旱后的甘雨”,到嘴边的肥肉怎么这么轻易就能溜走呢?

诚实的可贵远大于钱的价值,你总不至于是个不诚实的人吧!

不,我是一个诚实的人!好吧,就这么定了,明天交给老师!

第二天,我把钱递到了老师手里。我没有说话,老师也没有说表扬我的话。但我心里轻松了许多。我知道,自己虽失去了10块钱,但我没有辜负自己的良心,获取了诚实,它可比这点钱可贵多啦!

补充纠错
上一篇: 最美的风景
下一篇: 男孩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