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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9个月之前 1 [ 读后感 ]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里面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幽默的塔克老鼠和最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后来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可他非常想念家乡,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被送回家乡。

读了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柴斯特明明可以凭自己天无绝伦的歌声在纽约过最繁华的生活,可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到家乡过平凡的生活。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一寸友情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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