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看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的一个新闻故事,很有教育意义。
这个故事说的是沈阳市一位老板开了一个叫金丰超市的商场,开业两年期间,被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罚款了39次。第一次是在开业的时候老板打出“金丰超市, 物价最低”的标语,工商局的人说用“最”字做标语违反了《广告法》,要罚款。第二次工商局的人想捞点钱,就去金丰超市把真的烟说成是假的烟,把烟没收,还要罚款,老板请朋友帮忙才把烟拿回来。可是,过了几个星期,工商局的人又再次来到金丰超市,把真的白酒,说成是假的白酒,要没收并罚款。面对无休止的检查罚款,老板忍无可忍,拿起了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工商局的人怕事情败露,连忙做老板的工作,让他撤诉,老板饶了他们,撤了诉,工商局的人赶忙把白酒和罚款送了回来。从这件事老板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以后每当有不合法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老板就毫不留情地到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完这篇报道后,我很有感触,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太重要了,我要从小学好法律知识,更好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