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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仇的境界

10个月之前 6 [ 议论文 ]

“啊啊啊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个女人的尖叫不停的在我耳边响起,我不悦的皱了皱眉,睁开眼睛死死瞪着她。

“吵死了。”我冷喝她一句。

可惜,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严重忽略我的存在,一边不停的说着什么‘我完了’一边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我打量了一下这个神经病一般的女人,很漂亮,就像古希腊的古典美女一样,只不过美中不足的就是她的下半身是一只粗大的蛇尾巴。

蛇妖?

我再次陷入沉思。

女人似乎疯够了,一脸无力的来到我面前很没精神的和我打了个招呼:“你……好……~~欢迎来到地狱,我叫美杜莎,是地狱的代理阎王,还有,你已经死了……”

“啊。”我点了下头。

一阵沉默,我和美杜莎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N分钟。

“没了?就这么完事了?”美杜莎似乎还没有从惊愕中缓过神来,把眼睛睁得跟灯泡一样的瞪我,估计我是第一个这么平静面对死亡的吧?反正我是无所谓,死活对我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死了就是死了,有啥好惊讶的。

“啊啊啊~~算了算了,不和你计较了,”美杜莎似乎很头痛的看了看我,正经的咳嗽的两声:“对不起啊,你的死亡是我们工作的一时疏忽,并不在计算之内,所以由我来把你送回阳间,请原谅我们我的过失。”

我平静的看了她一会之后摇了摇头。

“我不要回去。”

又是一阵大眼瞪小眼……

“啊??为什么??!”美杜莎一脸惊讶,我很黑的笑了一下,小样,我让你工作疏忽,这回我绝对要让你知道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慢悠悠的举起一个手指。

“第一,我是被一枪打穿头颅的,现在肉体肯定在医院,论医药费一定会很贵,而且貌似我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了,医疗费肯定加成,如果我现在回去的话不被说成是‘奇迹之人’被记者烦死也要被老哥扣掉三十年的零用钱,这还不如让我死了来得干脆。”

慢悠悠的竖起第二根手指。

“第二,我很怕麻烦,与其这样躺在医院任医生宰割,而且必须打不还口(打针),骂不还手(说教),还不如让我光荣的嗝屁,之后让我那死哥哥内疚一辈子……(阴笑)”

慢慢竖起第三根手指。

“第三,我早就想下地狱了,现在正好,让我参观一下你们有名的十八层吧。”

美杜莎的胃在抽搐,你当地狱是免费观光区啊?丫还赖着不走了?她都在地狱干了一千年了还没见过这样的人,丫就一神经病!神经病啊神经病……

“不行!你不能留在这里,阎王大人发现了的话我就甭想混了!”

“你混不混干我什么事?你姓美我姓夜,咱俩八竿子打不找关系。”

美杜莎气结。

再战!

“总之就是不行!地狱的位置都事有顺序的,没有容纳你的地方!”

“那就硬挤。”

美杜莎吐沫。

丫再来!

“你这是赖皮!如果你执意不离开我们就要动用强硬手段了!”

“根据国家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你这样属于触犯法律,而且你伤害了我的尊严权和心理健康权,按以上规定,我都有权利向你索要精神损失费,念你是初犯,我算你个良心价,9亿3千人民币,打回我生前的金卡里,我立马就回去重生。”

美杜莎的气焰顿时矮了几分,哭丧着脸:“我、我没有钱……”

“没钱吗?”

忙点头。

“那你就没什么权利赶我走了,俗话说有钱好办事,没钱靠边站,你闪吧。”我悠闲的盘腿坐下,对蛇尾少女淡然的摆了摆手。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此时的美杜莎急的快要飞起来了,尾巴上都打了个扣,没办法,遇见这么个主谁都没辙,可是再过多久阎王就要回来了,看见这场面算个什么事啊?唉,都活了上千年了,头一次在阴沟里翻船,歹势。

实在没有办法,美杜莎拿出了近年来最好是的骗小孩妙法,凑到我身边一脸讨好的笑:“呐,可爱的小姐,你叫叶沈三是吧?”

我皱眉:“夜神散。”

“啊嗯,夜神散啊,小散,你想不想穿越呢?”

我挑眉,示意她说下去。

美杜莎见有门,立马打开话匣子:“我们这里有位特殊灵魂开通的穿越隧道,可以把你任意送到一个动漫世界去,不过一般都是禁止使用的,这次便宜你一次,可以让你进入,怎么样?想去吗?”

我认真的考虑了一下,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损失,而且好像很有趣的样子,而且我生前就是动漫的专家,不错,这个可以接受,于是我在美杜莎焦急期待的目光下缓缓的点了点头。

“我去火影吧。”

“OK了!”美杜莎乐的见牙不见脸,忙动架势想把我送走,汗,丫也太猴急了。

于是我摆了摆手:“等一下。”

“你又咋了?!”

“啥咋了咋了的,我是想说,你就这么把我扔到死亡率最高的火影世界里,我死了怎么办?那不让你捡到便宜了?怎么的你也得意思意思啊,不给我整点强大力量也要让我能自保啊,不然你也太抠了吧?”

美杜莎叹了口气之后摇摇头:“我不是阎王,没有那么大的权利,不过借你点能力还是可以的,你听好……喂!你怎么睡着了?!起来起来!!!”

我立马把两个直往上翻的白眼缩了回来,一脸我‘一直都在听’的表情微笑的看着她:“啊,知道,你继续继续。”

美杜莎撇撇嘴,接着刚才的话题:“我可以先把地狱十二式神借给你,之后再把我研究多年的紫瞳给你,不过功效我不知道是什么你自己琢磨去吧,好了,就这样,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摇了摇头,表示没有意见,忍术我可以自己学,直接得到强大的力量很不符合我的美学,所以她不给我我也不会要的,而且这两个力量我已经很满足了。

“好,那么,下次死的时候见~”美杜莎将我送进传送门,之后和我告别。

我笑,下次见……呃?见什么见,再也不见!我才不想死呢。

………………………………………

在穿越到火影的世界后,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报复,因为某个蛇妖似乎没有把我传送到地面上,而是直接放在了半空中,看着眼前无情关闭的时空门,又看了看脚下那一片片密密麻麻又非常小的原始森林,我开始了打娘胎里头一次哭笑不得……

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坠落在了瀑布流上,顺着瀑布冲到了底下的水潭里。

这样折腾我居然没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主角不死论?

苦笑的爬上离水面不远的一块岩石上,甩了甩身上的水,被湿透的衣服黏贴在我身上,感觉到了窒息一般的难受,衣服因为吃了水,所以变得沉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毫不犹豫的又跳回水里……--

这样可以省不少劲吧,而且还蛮暖和的,嗯。

就在我享受这份匪夷所思的舒适时,又一个人从天上掉了下来,扑通一声掉在我旁边的地方,水花溅了我一脸,我忙往旁边挪了挪,之后怒视这个人。

没素质!跳水也不懂得优雅一点。

令我诧异的是,这个人是浮上来的,而不是自己游上来,看来是昏迷了,因为很好奇的驱使,我向他身边挪了过去,之后把那人翻了过来,再看见他的容貌之后我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个人……佩恩……是佩恩。

他怎么会昏迷在这里啊?

震惊过后,我缓过神来,左看右看确定没有人,于是阴笑的把他的头又按回了水里。

小样,佩恩又咋的?你溅我一脸水就要遭报应,念你是初犯,我就让你在水里憋气个十来分钟,活着就算了憋死拉倒,惩罚我已经给你折扣了,而且还折了三五折,你应该感谢遇到了RP像我这么好的人。

补充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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