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冬十月,始置名号侯” 裴松之注引三国晋王沉《魏书》:“重名号侯爵十八级……五大夫十五级,铜印环纽,亦墨绶,皆不食租。”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