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给我买的书呢?”得知妈妈出差回来给我买了几本书,我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询问着。
“有了书就不记得你妈妈了,我出差那么辛苦,你也不关心一下。”妈妈装作不高兴的样子说。
“好,母亲大人,您辛苦了!”我有口无心地说,眼睛仍在屋子里到处扫视。
“给你!”妈妈从包里拿出两本书,递给我。我高兴地接过书,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妈妈见了,摇了摇了头:“真是个书虫!”说完走进了厨房。我十分喜欢看书,每次不忘让妈妈给我捎两本。妈妈出差回家,我第一件事不是给妈妈倒水或倒茶,而是问妈妈先要书。一拿到书,总要兴致勃勃地看上半天,不要人叫是不舍得放下的。我之所以爱看书,还要从《儿童时代》说起。
说老实话,我以前不太喜欢看书,特别是作文书。我认为书既没有美丽的画面,也无动听的声音,太枯燥了。即便看书,也只对故事书、小人书感兴趣。记得有一次,爸爸帮我在邮局订了《儿童时代》,我对爸爸说:“我不喜欢看书,你给我订的是什么?”爸爸说:“这是《儿童时代》,非常好看,上面有许多精美的图片,还有很多精彩的文章。”我想,有漫画好看么?爸爸见我无动于衷,便把书往桌上一放,进屋看电视去了。我好奇地想:真的象爸爸说的那么好看吗?在好奇心的驱驶下,我拿起了书。哇,好漂亮的画哦!禁不住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一会就看完了,还有些意犹未尽,问爸爸:“爸爸,还有吗?”“每月才来一本呢”于是,我期待着下一期的来到。从那时起,我渐渐地喜欢上了读书。
我读书非常之快,几乎可以达到“一目十行”的地步。但是,这样看书如同囫囵吞枣,往往一遍读过了,如同鸭子背上泼瓢水,只留一点模糊的印象。不过,我一本书至少反复看三遍,有的精彩之处还会反复地看。由于第一次看时不记得什么了,看第二遍、第三遍时兴趣还是很浓厚。待读了三遍以上,我就可以记住书中的内容了。有时实在没新书看时,也会把看过很多遍的书再看几遍。有一段时间,妈妈没给我买书,我的书几乎都看腻了。我反复读书还有一个原因:这些书写得很好,有意思。记得有一本名叫《彼得·潘》的书,把人物塑造得很可爱,我一有空就看一看,这本书我几乎看了十几遍,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嘛!可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虽然自认为看过很多书,但是,有些知识还是不知道,有时考一些方面的题,我几乎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因此,我经常恨自己书读得太少了。所以,我要再接再励读更多的书。
有位伟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要沿着这个阶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攀登到理想的顶峰,这一路上,书籍,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