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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氏起源及历史

芳姓图腾_芳氏图腾

芳姓图腾(芳氏图腾)

  芳姓是中华姓氏之一,源于姬姓,出自西周后期周宣王时大夫姬方叔之后。《路史》云:“周有芳氏,芳姓出方氏。”此外还有鲜卑族和蒙古族汉化为氏。芳姓现今人口约二千,排在一千一百三十七位,在台湾名列第一千六百零七位。

【得姓始祖】

  姬方叔:周宣王姬静的属下大夫,主持周王室的对外军事事务。姬方叔的后代中,有人因避祸难将姓氏加“艸”字头改为“芳”,称芳氏,世代相传至今,史称芳氏正宗。

【起源源流】

  源流一

  源于姬姓:出自西周后期周宣王时大夫姬方叔之后,望出新丰。

  西周后期周宣王姬静(姬靖)执政时期(公元前827~前782年),属下有个大夫叫姬方叔,主持周王室的对外军事事务。

  姬方叔智勇双全,曾奉命向南征伐淮夷,对北击退北方猃狁族(犬戎,亦称西戎,主要活动于今陕、甘一带的猃、岐之间,即今陕西泾河下游的泾阳一带)的侵扰,特别是在后来平息南方荆蛮的叛乱过程中,姬方叔居功至伟,被周宣王封赐于洛邑(今河南洛阳)。姬方叔逝世后,还被周宣王追封为“豫章伯”,后裔子孙世代享受周制的第三等爵位。

  姬方叔的妻子为著名的祁氏之女,她生有二子:

  长子叫方启原,其后裔子孙皆以先祖名字中的“方”为姓氏,称方氏、豫氏、章氏等,其方氏即为后世方氏鼻祖之一。在该支方氏族人的后代中,有人因避祸难将姓氏加“艸”字头改为“芳”,称芳氏,世代相传至今,史称芳氏正宗。

  次子叫方檠,骁勇善战,在周平王姬宜臼执政时期(公元前770~前720年在位)立有战功,官拜郎中丞。后来,方檠弃职,隐居至父亲封邑的洛阳雷州(不是北部湾雷州半岛的雷州,是古洛河中的一个沙洲),以地名为姓氏,称雷氏,成为后世雷氏鼻祖之一。

  源流二

  源于鲜卑族,出自南北朝时期的北周孝闵帝宇文觉,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南北朝的北周奠基人,为北周孝闵帝宇文觉,他在西魏恭帝拓跋廓三年(公元556年)簒夺了西魏政权,之后在北周元年(公元557年)改国号为周,史称“北周”,建都于长安(今陕西西安)。

  当时北周境内的代郡武川达拉沟口一带地多芳草,因此北周孝闵帝在其地建立了恒香郡常芳县(今甘肃迭部),并集拢了许多鲜卑族民众迁徙到该县。

  北周政权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很短暂,历五帝,但仅有二十五年。宇文觉的父亲、北周太祖文帝宇文泰推翻了前北魏政权的一些汉化政策,提倡并恢复了鲜卑族原有的旧姓,但他却没有办法恢复鲜卑族原始的生活习俗,因为人类社会不能倒退。

  北周武帝宇文邕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北周政权发展到顶峰,北周武帝宇文邕灭了由高欢所创立的北齐政权,统一了华北地区。但不到四年的北周静帝宇文衍大定元年(隋文帝杨坚开皇元年,公元581年),隋国公杨坚就完全模仿了当年的宇文觉,将北周静帝轰下朝堂,簒夺了北周,改国号为隋。

  北周政权走上西魏的老路,就这样灭亡了。

  在隋文帝建立隋朝之初,立即下诏禁止各部鲜卑族再用旧姓,为此,还曾发生过一些小规模但极其残酷的战争,而隋文帝对自称鲜卑族旧姓的人们完全采取了灭绝全族的残酷杀戮,政策,因而一时之间无人敢称鲜卑旧姓。

  朝代的更迭,以及姓氏如此改来改去,民众们早就厌烦透了,于是,居于常芳县的居民们干脆就以县名为姓氏,分称为常氏、芳氏、恒氏等——简单了得,且世代相传至今。

  按:

  古常芳县:

  古常芳县城遗址,位于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城东南三十五公里的达拉沟口,西临达拉河,北面白龙江,南依大山。城郭外型依地势呈不规则形。东墙从山根一直延伸到白龙江南岸,尚留有断续的三节残垣,长度分别为二十四米、二十九米、十八米,垣高八米,基宽七米,收顶两米。如今已经被公路切断的残垣隘口,疑为当年的城门;南垣沿南山山脊逶迤而上,筑墙遗迹二百来米,达顶则西北而下一百三十米,一直至达拉河边,西北两面均为天然屏障,故无遗迹可寻。

  古常芳县城遗址占地面积约四万余平方米,废墟里暴露出大量鱼尾纹陶片、灰布纹板瓦、绳纹条砖、素面条砖等。据史书记载,其即南北朝时期北周政权所置的恒香郡常芳县,唐朝时期称为叠州。

  常芳县后来被废黜,但其在何时被废弃,具体年代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源流三

  源于蒙古族,属于汉化改姓为氏。

  蒙古族扎日夫氏,蒙语为□□□□□□,汉义“麝香芳子”。

  “芳子”,就是“香包、香囊”的意思,是蒙古民族专业蒙医、猎户采集、制作的名贵中药炮制品,这些人后来就称扎日夫氏。后有扎日夫氏族人以姓名的汉义为汉化姓氏者,即称芳氏,世代相传至今。

【迁徙分布】

  迁徙

  (暂缺)

  分布

  芳氏是一个多民族、多源流的古老姓氏群体,现今人口约二千,排在一千一百三十七位,在台湾名列第一千六百零七位,以洛阳、新丰为郡望。

  今山西省的太原市郝庄村,河北省的正定县,北京市,湖北省的十堰市,天津市,河南省的郑州市、许昌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等地,均有芳氏族人零星分布。

【郡望堂号】

  郡望

  洛阳郡:以今河南洛阳城为中心的河洛地区,历史上被称为“河南”,与“河东”、“河内”相对应,是华夏民族最早的政治活动中心。自从有历史记载以来,洛阳城一直是这一地区的政治中心。西周时期,周成王时周公营雒邑,此为成周城所在,是西周王朝的东都,直属于周天子。东周时期,雒邑为首都,其余大体和西周时期相同。战国时期,雒邑改称雒阳。秦置三川郡,郡治雒阳,辖今三门峡市(除灵宝外)、洛阳市(栾川西部除外)、巩义市、荥阳市、郑州市区、中牟县、原阳县。西汉时期,此地区东部为东都洛阳为中心的河南郡,西部属弘农郡。从这一时期开始,“河南”正式成为行政区划中的一个地理名词,直到清朝。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里,“河南郡”、“河南尹”或者“河南府”一直特指此以洛阳为中心的地区。此时的河南郡,辖今偃师市、孟津县、巩义市、荥阳市、郑州市区、中牟县、新郑县、新密市、原阳县、汝阳县、伊川县、汝州市。西部属弘农郡的有天的三门峡市全部、宜阳县、新安县、洛宁县、嵩县、栾川县已经现在南阳市和陕西省的部分地区。东汉时期,河洛地区的建制与西汉时期基本相同,只是河南郡改为河南尹,辖区不变。三国时期,属曹魏。雒阳改称洛阳行政建制基本上沿袭东汉。河南尹有所扩大,此时的河南尹包括今天的偃师市、孟津县、巩义市、荥阳市、郑州市区、中牟县、新郑县、新密市、原阳县、汝阳县、伊川县、汝州市、登封市、禹州市、嵩县。跟两汉时期相比,多了登封、禹州、嵩县。西晋时期,大体仍然沿袭两汉旧制。不同之处在于,河南尹又改回河南郡,同时东部析置荥阳郡,包含今天的荥阳市、郑州市区、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原阳县。同时河南尹向西有所扩展,包含了新安县和宜阳县东部。此时期,河南郡包含的地区有偃师、孟津、巩义、登封、汝州、伊川、汝阳、禹州、嵩县、新安。东晋十六国时期,天下大乱,行政区划已不可考。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河洛地区仍为以洛阳为中心的河南郡。附近的其他各郡基本没有变化。北魏统一北方后,迁都洛阳,又改河南郡为河南尹。另置渑池郡,其他各郡无变化。但新设了很多县。隋朝统一天下,复改河南尹为河南郡,以东都洛阳为中心。辖今偃师、孟津、巩义、登封、伊川、嵩县、宜阳、新安、渑池、陕县等地。汝州、汝阳该属襄城郡,郡治从襄城迁到汝州。唐朝区划变化很大。河南郡改为都畿道河南府,仍以洛阳为中心。辖区比隋朝的河南郡有所扩大,加入了今禹州市、新密市、洛宁县、济源市、温县、孟州市。五代十国又是天下大乱,增设陕州、孟州(唐朝中后期设置)所以河南府的辖区很可能又回到隋朝河南郡的范围。北宋时期河南府以西京洛阳为中心,辖今日巩义、登封、渑池、偃师、孟津、伊川、新安、宜阳、洛宁、嵩县南宋时期金国河南府辖区有所缩小,辖今日巩义、登封、渑池、偃师、孟津、新安、宜阳大部、伊川小部分地区元朝设河南江北行省,从此以后,“河南”所指代的范围不再限于河洛地区。不过以洛阳为中心的河南府一直存在到清朝末年,只是作为河南江北行省或者河南省的次级行政区。此时的河南府路向西扩展,收纳了灵宝、陕县、洛宁。其他方向不变。明朝河南府进一步扩大,又增加了卢氏、栾川、嵩县、伊川大部清朝从河南府析置陕州,包括今天的陕县、灵宝、卢氏,以及栾川一部分地区。民国元年(壬子,公元1912年)废河南府,设河洛道,道尹公置驻洛阳,辖洛阳、偃师等十九县。民国十二年(癸亥,公元1923年)河南省长公署迁于洛阳,洛阳成为河南省会。民国二十一年(壬申,公元1932年)日寇进攻上海,国民党政府定洛阳为行都,并一度迁洛办公。民国二十八年(己卯,公元1939年)秋,河南省政府再次迁洛,洛阳第二次成为河南省会。民国三十七年(戊子,公元1948年)洛阳解放,析洛阳县城区置市。洛阳市人民民主政府成立。1949年12月洛阳市人民民主政府改称洛阳市人民政府。1954年洛阳市升格为河南省直辖市。1955年洛阳县撤销,一部分并入洛阳市,其余部分划入偃师、孟津等县。1956年,建成洛阳市老城区、西工区和郊区,次年成立瀍河区。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新成立吉利区。1983年新安、孟津、偃师改隶洛阳市,洛阳所辖登封市划归郑州市管辖。1986年洛阳地区撤销,洛宁、宜阳、嵩县、栾川、汝阳、伊川改属洛阳市。1993年偃师县改为偃师市。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洛阳郊区更名为洛龙区。洛阳附近的各县中,跟洛阳历史联系最密切的是偃师、孟津、巩义、登封。其中偃师、孟津从周朝以来三千年如一日,从未改变。其次是巩义,从周朝一直到新中国,也有三千多年。再次是登封,从三国时期到新中国,有一千七百多年。而其他的各县(市)如新安、宜阳、伊川、渑池、汝州等则与洛阳时分时合,而栾川、卢氏、陕县、禹州等隶属洛阳的时间就更短了。另外,自从西晋置荥阳郡后,今天郑州市大部地区就跟洛阳地区分道扬镳。洛阳现辖偃师市、孟津、新安、洛宁、宜阳、伊川、嵩县、栾川、汝阳等一市八县和涧西、西工、老城、廛河、洛龙区、吉利、高新七个城市区。

  新丰郡:亦称古庸国、竹山县,商王朝以前为汉水流域重要部落方国,称庸国。周武王伐纣,庸国起兵相从,得袭封。楚庄王三年(庚戌,公元前611年)庸国君主率群蛮叛楚,农历8月,楚国伐庸国,楚人、秦人、巴人联合起来灭了庸国,庸地被并入楚国,置上庸县。周显王五年(丁巳,公元前364年)秦楚两国结盟,庸地还楚国。周赧王三年(己酉,公元前312年)秦国军队大破楚国军队,庸地归于秦国。周赧王十一年(丁巳,公元前304年)秦楚两国议和,秦国又将庸地还给楚国。同时期,分置上庸郡和汉中郡,上庸郡治上庸,汉中郡治西城(今陕西安康)。周赧王三十五年(辛巳,公元前280年)秦国再次伐楚国,楚军大败,被迫割上庸、汉北地予秦国。秦始皇二十六年(庚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庸地复置上庸县,改隶汉中郡,属梁州。西汉初期沿袭秦朝建制,西汉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析上庸以西之地置武陵县,属汉中郡。汉武帝建元元年(辛丑,公元前140年)改梁州为益州,上庸、房陵、锡、长利四县隶汉中郡,属益州。王莽篡汉后,新朝始西汉朝建国元年(己巳,公元9年)改上庸县为上庸部,隶属汉中郡。西汉末期将汉中郡分为魏兴、房陵、上庸三郡,上庸郡辖北巫、安乐、武陵、安富、微阳五县。汉献帝建安二十年(乙未,公元215年)曹操大破张鲁后,将魏兴郡辖地锡县并人上庸郡,以申耽为上庸都尉。东汉朝建安二十四年(己亥,公元219年)刘备遣刘封、孟达平魏兴、上庸、房陵三郡,申耽降蜀,被任命为上庸太守,封郧乡侯。东汉朝建安二十五年(庚子,曹魏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孟达降曹魏国,随即袭击刘封,刘封逃回蜀国,曹魏国合并房陵、上庸、西城三郡为新城郡,任孟达为太守。曹魏明帝太和元年(丁未,公元227年)孟达谋归蜀汉,被曹魏兴郡太守申仪密报司马懿,司马懿率兵破城,擒杀孟达。曹魏太和二年(戊申,公元228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三县为上庸郡,治上庸。曹魏太和四年(庚戌,公元230年)撤上庸郡并入锡郡。曹魏景初元年(丁巳,公元237年)分魏兴郡之微阳县和锡郡之安富、上庸两县并为上庸郡。曹魏嘉平年间又撤上庸郡,至曹魏甘露四年(己卯,公元259年)复置。晋朝时期沿袭曹魏建制。晋武帝泰始元年(乙酉,公元265年)上庸郡辖上庸、富安、微阳、上康、武陵五县,属荆州。晋惠帝元康年间(公元291~299年)归属梁州管辖。其后,地被前秦占据,东晋孝武帝时又为晋所辖。南北朝时期,初沿旧制。南朝宋武帝永初二年(辛酉,公元421年)上庸郡辖上庸、北巫、富安、微阳、武陵、新安、吉阳七县,属梁州。北齐武帝永明二年(甲子,公元484年)上庸郡辖上庸、武陵、齐安、北巫、上廉、新丰、新安、吉阳八县。南朝梁武帝天监二年(癸未,公元503年)析上庸县另置安城县,改称上庸郡为新丰郡。候景之乱时期,地入西魏。西魏废帝元年(壬申,公元552年)改安城为竹山。同时改房陵为光迁,改新丰为上庸,以竹山之地分设罗州。北周时期,改上庸县为孔阳县。隋文帝开皇十八年(戊午,公元598年)改孔阳县为上庸县,改罗州为房州,领上庸、竹山、光迁、永清四县,隋炀帝大业元年(乙丑,公元605年)改州为郡,以郡治县,改房州为房陵郡,治竹山。唐朝初期沿袭隋朝建制。唐高祖武德元年(戊寅,公元618年)改房陵郡为迁州,治房陵。唐太宗贞观十年(丙申,公元636年)废迁州,置房州,治竹山,领房陵、竹山、永清、上庸四县,属山南东道。唐玄宗天宝元年(壬午,公元742年)改房州为房陵郡。唐肃宗乾元元年(戊戌,公元758年)复房州,竹山属之。五代十国时期,上庸、竹山仍属房州。宋朝初期沿袭旧制。北宋太宗雍熙三年(丙戌,公元986年)省上庸入竹山,仍隶房州,升房州为保康军节度,隶京西南路。南宋高宗建炎四年(庚戌,公元1130年)置金、均、房州镇抚使,属利州路。宋高宗绍兴五年(乙卯,公元1135年)隶襄阳路。南宋朝绍兴七年(丁巳,公元1137年)改隶京西南路。南宋朝绍兴十年(辛酉,公元1141年)置金、房、达、开安抚使,改属利州路,房州领房县、竹山二县。元朝时期沿袭宋朝建制。元顺帝至正二年(壬午,公元1342年)省房陵入房州,竹山仍隶房州,属襄阳路。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公元1368年)改襄阳为府,领竹山、房县、上津、郧县等县。明朝洪武七年(甲寅,公元1374年)省竹山入房县,属湖广布政使司襄阳府。明朝洪武十三年(庚申,公元1380年)复置竹山县,仍属襄阳府。明宪宗成化十二年(丙申,公元1476年)设郧阳府,竹山属之,同时割竹山县西尹店社置竹溪县。清朝沿袭明朝建制。清圣祖康熙三年(甲辰,公元1664年)将湖广分为湖北、湖南两省,郧阳府属湖北布政使司,领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保康六县。清宣宗道光元年(辛巳,公元1821年)割竹山、竹溪、房县之南乡置白河厅(今柳林白河口)设抚民同知,后改督捕同知。清穆宗同治三年(甲子,公元1864年)裁白河厅,复原制。中华民国初年(壬子,公元1912年)全国实行省、道、县制,竹山属湖北省襄阳道。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壬申,公元1932年)改属湖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己卯,公元1939年)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己丑,公元1949年)元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竹山,竹山隶属陕南行政公署第四专署,后改为两郧专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竹山隶属中南行政区湖北省郧阳专员公署。1950年庚寅2月1日,改属郧阳地区专员公署。1952年壬辰襄郧合并,隶属襄阳专区专员公署。1965年乙巳,襄郧分设,竹山隶属郧阳专区行政公署。1970年庚戌,专区改称地区,竹山隶属郧阳地区行政公署。1994年甲戌10月,郧阳地区建制撤销,与十堰市合并,竹山隶属湖北省十堰市。

  堂号

  洛阳堂:以望立堂,亦称河南堂。

  新丰堂:以望立堂,亦称上庸堂、房陵堂、迁州堂。

  字辈

  (暂缺)

【楹联典故】

(暂缺)

补充纠错
上一姓氏:
下一姓氏: